不管国内生产的钟表产品或国外进口的钟表产品都应符合我国的国家标准。这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准则。凡生产厂和销售单位(商场)应有销售该品牌的质量合格证书,对于一些价格昂贵的高档手表应有单只检测合格证明。所谓合格与否都按国家标准执行。为让用户购买钟表时除知道钟表基本知识外、对钟表的技术标准也有所了解。现介绍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
(1)钟表——防水手表QB/T1897-93
本标准适用于标明“防水”标记的手表和有附加标记的手表。
在后盖或表盘面上标有下列文种标记:
“防水” 中文;
“water-resistant” 英文;
“etanche” 法文;
“BOДOHEпPOHNцAEMbIE” 俄文;
“wasserdicht” 德文;
“日常生活用防水” 日文。
手表除了上述的术语“防水”标记时,还可以用压强(单位为Pa)作为超压标记(至少2×10 Pa),或者用水的深度表示(至少20米)。
本标准不适用于潜水表。
技术要求:
1.耐气压性能
用“无水防水仪”进行测试:将手表置于气压比正常大气压高2×10 Pa(2bar)的空气中,测定进入表壳的空气漏流率不应超过50ug/min。超过者为不合格。
2.耐水压性能
用“有水防水仪”测试:将手表浸入盛水的容器中,在1min之内加压值2×10 Pa(2bar),并保持10min,然后,应在1min之内将压强降至周围环境压强,手表不得进水。
目前对手表作防水大都选用“耐气压性能”测试,它是无水测试,万一手表真的不防水,用“耐水压性能”方法测试,手表进水后必须重新清洗注油,比较麻烦。
(2)钟表——防震手表QB/T1898-93
本标准适用标明“防震”标记的机械手表和石英手表。
在后盖或表盘面上标有下列文种标记:
“防震” 中文;
“shockresistant” 英文;
“resistantauxchocs” 法文;
(AHTиyдAPHbIE) 俄文;
“stobsicher” 德文;
“耐冲击” 日文。
技术要求:
1.手表每次受冲击后都不得停走。
2.对于石英手表,剩余效应不得超过2s/d;对于其他类型的手表,剩余效应不得超过60s/d。
3.经受试验后的手表不应影响正常功能和损坏外观(例如指针的弯曲或移位,自动或日历装置的损坏,玻璃的破裂,表壳脚弯曲、断裂和按钮损坏等)。
试验方法:
1.手表不装表带(壳带连体除外),在环境温度18~25℃±2℃试验全过程。
2.仪器用摆式冲击仪。它模拟手表从1m高度偶然跌落到水平硬木表面时所受到的冲击。
具体测试方法及要求见标准,不再叙述。
(3)钟表——防磁手表QB/T1899-93
本标准适用于标明“防磁”标记的机械表和石英表。
在后盖或表盘面上标有下列文种标记:
“防磁” 中文;
“antimagnetic” 英文;
“antimagneque” 法文;
(AHTиMATHиTHbIE) 俄文;
“antimagnetisch” 德文;
“耐磁” 日文。
技术要求:
1.手表在强度为4800A/m磁场中,在三个方位: (a、磁场平行于表盘面,其方向为3-9时;b、6-12时方向;c、磁场方向垂直于表盘面)作防磁试验,手表不得停走。
2.机械手表
A、男表(机芯装配直径大于20mm或机芯面积大于314mm2时),剩余效应不大于30s/d。
B、女表(机芯装配直径不大于20mm或机芯面积不大于314mm2时),剩余效应不大于45s/d。
3.石英手表
A、在技术要求“第1条”规定的条件下,手表不得停走。
B、剩余效应不大于1.5s/d。
试验方法
1.试验手表不应装表带(壳带连体除外),整个试验期间温度为18~25℃±2℃
2.试验的仪器应能在三个相互垂直的方问上产生均匀连续的磁场,磁场强度为4800 A/m(允许波动±1%)。
详细测试和要求见标准。
(4)普通机械手表QB1249-91
本标准适用于机芯装配直径32mm以下,厚度2.5mm以上,使用叉瓦式擒纵调速器的民用机械手表。
手表按机芯装配直径分I型(装配直径大于20mm或面积大于314mm2);Ⅱ型(装配直径为16~20mm或面积为201~314mm2);Ⅲ型(装配直径小于16mm或面积小于201mm2)。每种类型手表走时质量指标分优等、一等、合格等三个等级。
技术要求:
1.使用可靠性:手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得停走,零、部、组件不得自行脱落;上条拨针系统工作可靠。
2.走时质量根据型号和级别有不同要求,详见标准(表4-1、表4-2、表4-3)。
表4-1 Ⅰ型手表走时质量项目及指标
|
指 标 等级
项目 |
优 等 |
一 等 |
合 格 |
|
面上实走日差M s/d |
-20~+30 |
-30~+60 |
-50~+90 |
|
瞬时日差mt s/d |
检验位置 |
CH、9H、6H |
CH、9H、6H |
CH、9H、6H |
|
限定值 |
-30~+45 |
-40~+75 |
-60~+105 |
|
温度系数C s/(d·℃) |
≤1.0 |
≤1.2 |
≤1.6 |
|
综合指标N |
≤11 |
≤14 |
≤17 |
|
6H摆幅φt24 (°) |
≥180 |
≥180 |
≥180 |
|
延续走时 h |
≥36 |
≥36 |
≥36 |
表4-2 Ⅱ型手表走时质量项目及指标
|
指标 等级
项目 |
优 等 |
一 等 |
合 格 |
|
面上实走日差M s/d |
-25~+50 |
-40~+80 |
-60~+120 |
|
瞬时日差mt
s/d |
检验位置 |
CH、9H、6H |
CH、9H、6H |
CH、9H、6H |
|
限定值 |
-35~+65 |
-50~+95 |
-70~+135 |
|
温度系数 c s/(d·℃) |
≤1.2 |
≤1.6 |
≤2.0 |
|
综合指标 N |
≤18 |
≤20 |
≤24 |
|
6H摆幅 φt24 (°) |
≥160 |
≥160 |
≥160 |
|
延续走时 h |
≥35 |
≥35 |
≥35 |
表4-3 Ⅲ型手表走时质量项目及指标
|
指 标 等级
项目 |
优 等 |
一 等 |
合 格 |
|
面上实走日差 M s/d |
-30~+70 |
-50~+100 |
-70~+150 |
|
瞬时日差mt
s/d |
检验位置 |
CH、9H、6H |
CH、9H、6H |
CH、9H、6H |
|
限定值 |
-40~+85 |
-60~+115 |
-80~+165 |
|
温度系数c s/(d·℃) |
≤1.6 |
≤2.0 |
≤2.5 |
|
综合指标 N |
≤25 |
≤27 |
≤29 |
|
6H摆幅 φt24 |
≥160 |
≥160 |
≥160 |
|
延续走时 h |
≥34 |
≥34 |
≥34 |
3.有“三防”应按三防标准测试符合要求。
4.时、分针协调差:当分针与12时符重合时,时针偏离时符的角位移小于3度。
5.外观质量:机芯在表壳组件中应稳固。表盘、表针色泽应均匀。表玻璃光洁清晰。表壳组件外棱角无锋利感。
(5)机械日历手表QB/T1904-93
机械日历手表是在普通机械手表上加日历机构而成的。因此它的技术要求除原有普通机械表的技术要求外,日历方面要增加一些新要求。
技术要求
1.日历机构自行换历、拨针换历和快拨换历均应可靠。换历完毕时,任一日期、星期不允许有不换、错换或显示位置不准确现象。
2.低能量换历性能:在手表上紧发条运走30h时,日历、周历应能正常自行换历完毕。
3.日历换历指示差:日期换历完毕时,指示时刻应在12时±15分内。
4.走时质量应符合普通机械表的要求(表4-1、表4-2、表4-3。)
(6)自动手表QB/T1903-93
自动手表是在普通机械手表上加自动机构而成的。因此它的技术要求除原有普通机械表的技术要求外,自动方面要增加一些新的要求。
技术要求:
1.自动上条机构工作可靠。自动上条延续走时时间不得小于24h,24h内走时误差不得大于15min。
2.自动上条延续走时:
1型手表延续走时不少于32h;
2型手表延续走时不少于30h;
3型手表延续走时不少于28h。
3.走时质量应符合普通机械表质量要求(表6-1、表6-2、表6-3。)
表6-1 Ⅰ型手表走时质量项目及指标
|
指标 等级
项目 |
优 等 |
一 等 |
合 格 |
|
面上实走日差 M s/d |
-20~+30 |
-30~+60 |
-50~+90 |
|
瞬时日差mt
s/d |
检验位置 |
CH、9H、6H |
CH、9H、6H |
CH、9H、6H |
|
限定值 |
-30~+45 |
~40~+75 |
-60~+105 |
|
温度系数 Cs/(d·℃) |
≤1.0 |
≤1.2 |
≤1.6 |
|
综合指标 N |
≤13 |
≤16 |
≤19 |
表6-2Ⅱ型手表走时质量项目及指标
|
指标 等级
项目 |
优 等 |
一 等 |
合 格 |
|
面上实走日差 M s/d |
-25~+50 |
-40~+80 |
-60~+120 |
|
瞬时日差mt
s/d |
检验位置 |
CH、9H、6H |
CH、9H、6H |
CH、9H、6H |
|
限定值 |
-35~+65 |
-50~+95 |
-70~+135 |
|
温度系数 C s/(d·℃) |
≤1.2 |
≤1.6 |
≤2.0 |
|
综合指标 N |
≤20 |
≤22 |
≤26 |
表6-3 Ⅲ型手表走时质量项目及指标
|
指标 等级
项目 |
优 等 |
一 等 |
合 格 |
|
面上实走日差M s/d |
-30~+70 |
50~+100 |
-70~+150 |
|
瞬时日差mt
s/d |
检验位置 |
CH、9H、6H |
CH、9H、6H |
CH、9H、6H |
|
限定值 |
-40~+85 |
-60~+115 |
-80~+165 |
|
温度系数 C s/(d·℃) |
≤1.6 |
≤2.0 |
≤2.5 |
|
综合指标 N |
≤27 |
≤29 |
≤31 |
(7)指针式石英手表QB/T6044~92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石英振动器的指针式手表,也适于不戴在手上的手表。
1.手表在-5~+50℃工作温度内不得停走。
2.平均瞬时日差m或平均实走日差M。
手表在温度为23±1℃,相对湿度为55%~65%的条件下连续运走三天,三天的瞬时日差m或实走日差M的平均值m或M不得超过表7-1中的规定。分优等、一等、合格三个等级。
表7-1 指针式石英手表质量指标
|
级别 |
技术指标 |
|
m或M s/d |
Ct1、Ct2 s/(d·℃) |
Cv s/(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