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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208万元重奖移送司法机关并已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近几年,广东省质监局共对全省质监系统101宗移送公安机关并已追究了刑事责任案件奖励208万元。日前,广东省质监局领导又批准对全省质监系统移送公安机关并于今年上半年追究了刑事责任的10宗案件给予23万元奖励。

 

    广东省质监局高度重视案件移送追刑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早在2002年6月就制定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实施细则》。为进一步鼓励各级质监部门切实做好案件移送追刑工作,从2002年开始,广东省质监局决定对全省质监系统移送公安机关后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案件,每宗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对移送后给予劳动教养或罚款的案件,每宗补助1万元。从2005年开始,又决定对移送后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食品案件,每宗补助5万元。2006年10月,在全国整规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七个部门共同召开的全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上,广东省质监局任小铁副局长作为全国质监系统唯一一个省局大会发言代表,以多媒体形式作了《通力合作,密切衔接,努力作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经验介绍,受到国家总局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好评。

 

文章转载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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