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执法督查司>工作动态>执法督查动态
 
广东东莞:5名洗发水瓶制假分子被判刑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东莞质监部门移送的一宗制假案件,5名洗发水瓶制假分子被判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

    2007年11月,根据投诉举报,东莞市质监局会同公安机关对该市长安镇啸漾加工店和沙头仓库同时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大批涉嫌假冒"P&G、飘柔、潘婷、海飞丝、玉兰油、舒肤佳"等注册商标的塑胶洗发水瓶、标贴纸等假冒伪劣产品,并缴获一批吹瓶机、打码机、自动贴纸机等制假工具。经调查,2007年6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上述窝点共生产、销售假冒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潘婷、海飞丝、飘柔"注册商标标识1500多万个,金额为74万余元。

 

文章转载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相关文章链接:
相关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