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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化肥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了违法农资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的四条标准,公布第一批36家生产有严重质量问题和假冒伪劣化肥违法企业“黑名单”;二是制定了《落实整治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责任制试行办法》;三是建立健全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打假责任制体系,如通过连云港化肥集中整治,按属地管辖原则,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领导逐级分片包干责任区,逐级签订责任状;各职能部门与政府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明确了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小化肥问题反弹的职能部门一把手,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如连云港市共对29名党员、干部及有关人员的失职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3人被行政撤职,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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